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粤外艺职院〔2017〕30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专业面试考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拟批准江苑晴等同学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请提供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13日
受理部门:音乐舞蹈学院
联系人:刘桂梅
联系方式:38458373,liugm@gtcfla.net
地点:五山校区综合楼1206室
音乐舞蹈学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