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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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教学档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各教学单位教学档案管理意识,推进教学档案建设工作,让档案建设真正服务于教学,从而达到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2023-2024学年教学档案建设情况开展校级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情况。检查内容和标准参见《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单位教学档案集存文件材料一览表》(附件1)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档案自查表》(附件2)。要求教学档案有专人负责,存放地点明确(电子档案需存入档案专用电脑),各项文件材料归档到位且内容齐全,目录完整。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工作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教学单位必须成立教学档案自查工作小组,分管教学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档案管理员等人员。

2.教学单位自查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学档案自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档案自查表》(附件2)。完成自查工作后,填写自查意见,将自查表(签字盖章)于10月17日12:00前送至教务部教务科(五山行政楼402)。

3.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完善教学档案,做好教学档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校检查工作小组检查

1.由教务部牵头成立学校检查工作小组,开展教学档案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和标准,提前整理好教学档案检查项目所对应的详细材料及材料目录清单。

3.学校检查工作小组根据检查要求与标准开展检查工作,教学单位分管领导需向学校检查工作小组简要介绍本单位的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总体情况。

4.检查结束后,学校检查工作小组召开教学档案检查工作会议,及时梳理检查意见和建议,总结本次教学档案检查工作。

5.检查结束一周内,教务部将检查结果的意见与建议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6.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学校检查工作小组组织复查。

四、检查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项目

时间安排

备注

各教学单位自查

1018日之前

1018日报送自查表

学校检查工作小组检查

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君,联系电话:38457791,邮箱:linjun@gtcfla.edu.cn。

附件: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单位教学档案集存文件材料一览表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档案自查表

教务部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