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音乐舞蹈学院班主任(德育导师) “六个一”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12 浏览次数:

音乐舞蹈学院班主任(德育导师)

“六个一”工作规定

(粤外艺职院音舞院〔2018 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班主任、德育导师履行工作职责,开展日常班级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有指引、有抓手,提高班级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成效,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六个一工作规定具体内容

(一)每周至少查看1次所带班级学生出勤记录;

(二)每周至少走访1次所带班级学生宿舍;

(三)每周至少约谈1个困难学生;

(四)每月至少召开1次主题班会课;

(五)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班级集体活动;

(六)每学期至少核查1次学生学分情况,并及时进行学业预警或毕业预警。

第二条 六个一工作规定实施要求

(一)“学生出勤记录”由学院教学秘书每周一次发布在“音舞学工群”微信工作群,班主任、德育导师要及时查看,同时,还应向班级考勤员询问了解情况,及时掌握所负责班级旷课学生名单并积极主动开展谈话教育工作,并做好查看缺勤情况及约谈旷课学生情况记录(见附件1)。

(二)“走访学生宿舍”要求走进学生宿舍,每次进入1间或多间宿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关心学生生活及学业、检查用电安全、督促整理宿舍内务与卫生等,应注重走访的实效并做好走访记录(见附件2)。

(三)“困难学生”是指班级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学习障碍(如厌学、不喜欢所学专业、学习跟不上等)或学业困难(如补考、重修、学分不能按时修满等)的学生,以及有心理问题(如自卑、自杀倾向、恋爱失败或人际关系不良带来的心理问题等)的学生。约谈学生的方式应尽量采取面对面交谈的形式,确实缺乏时间无法与学生面对面交谈时,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学生交流、解决问题;每一次与学生谈话,都应对谈话对象、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主要内容、谈话形式做简单记录(见附件3)。

(四)召开“主题班会课”前,应认真备课,提前收集好与主题内容相关的素材,思路清晰,内容丰富且“接地气”,切实让学生受益,有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应指定班干部做好班会课记录,记录召开班会课的时间、地点、出勤情况、内容提纲等(见附件4),并留存班会课照片。

(五)班主任、德育导师每学期至少组织并全程参加一次班级全体学生的集体活动(如班级音乐会、主题团日活动、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等),开展的集体活动既要注重学生参与面,更要注重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应指定班干部做好开展活动记录,记录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主题、活动效果等(见附件5),并留存活动照片。

(六)班主任、德育导师要高度重视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业问题,关注学生的补考、重修及学分获取情况,在每学期开学初的第3周前到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所带班级学生的成绩单,由教学秘书做好签收记录(见附件6);每学期的第5周前核查1次学生上个学期学分获得情况,并在第6周前召开一次有关学业情况分析与预警情况的主题班会(可纳入每月至少召开1次主题班会课的内容);积极配合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学业预警和毕业预警工作,班主任、德育导师应做好与学业预警或毕业预警学生的个别谈话教育记录,并将毕业预警情况适时告知学生家长,要求家长监督学生按学校要求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第三条 班主任、德育导师开展六个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领导下,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全体辅导员共同监督和管理班主任、德育导师开展“六个一”工作的情况。

(二)班主任、德育导师应在班级学生干部的协助下做好开展“六个一”工作完成情况的登记与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带班级的分管辅导员进行确认登记,由辅导员办公室及时进行统一汇总(见附件7)。

(三)“六个一”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学院班主任、德育导师学期(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重要依据,班主任、德育导师未能按规定完成“六个一”工作要求的原则上在学校班主任、德育导师学期(学年)工作考核中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第四条 本规定由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89月1日施行。本规定是在遵循《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班主任(德育导师)工作规定》(粤外艺职院学〔201563号)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要求,如与学校有关规定有原则性冲突的,以学校有关工作规定为准。